Mose's profile❶❹❷❽ ♪♫  ๑ 摩式設計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Blog


    4/30/2007

    黑秀網設計三觀點

     

    原著:CCIDA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 理事長 唐聖瀚

    編譯:CCIDA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 理事長 唐聖瀚

    設計公司為什麼要收設計費

    在21世紀的台灣,還是常常聽到「為什麼要收設計費?別人都不收。」這樣的問句,此語不見得是出自商業活動不發達的偏遠鄉鎮地區,而往往是從世界數一數二的外商公司員工口中理所當然地說出來。每一次聽到這樣的問句由一個個不同的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經理人口中說出時,都讓人感到台灣要追上先進國家的時程又倒退了一步。

    設計公司要收設計費的原因其實跟上班要拿薪水是一樣的,一點也不稀奇,設計公司跟所有的企業一樣,要投資經費在軟硬體、辦公設備、房租、薪資…等基礎費用上;而設計師要投資多年在美學、繪圖技巧、軟體操作、印刷與多媒體等等專業訓練上,這些都是實際會發生的成本,但是企業主卻視而不見,常常開口就要求不收設計費,先進國家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在台灣會常被拿出來討論,其實正代表了創意產業在現今生產型的社會思惟中並未真正被視為一種產業。

    政府在創意文化產業砸過去下未曾見過的大筆經費,在現在政策面一片長紅利多情況下,創意產業卻還是常被歸類於服務業甚至娛樂業,產生設計業的印刷成品外銷可以免稅,而純設計費用的國外收入卻會被課稅的怪現象,而表演藝術的門票收入還會被政府課徵娛樂稅,雖然文建會對於文化產業有減免娛樂稅措施,但是還是可以從稅制科目上得知政府及大眾對創意產業的地位認知仍然是低於實質上有產品產出的產業。

    分析其原因不脫傳統思惟的偏見,華人社會長久以來受儒家思想影響,古代士農工商的階級觀基本上是尊重讀書與功名,而歧視工匠與戲子的社會地位,書畫藝術創作若無文人背景的支撐也難登大雅之堂,進入資本主義時代後,社會提升了對於資本家及工業家的社會地位,主要還是對於其財富的尊敬,專業創意工作者仍舊要附庸於企業的善意之下;不幸的是,多數創意工作者自己也同意如此的認知,因此設計業最討厭的稱謂“美工“到現在還一直陰魂不散的跟在背後。

    黑秀網過去舉辦過十大設計師最討厭的名言選拔,其中設計師被稱為“美工“呼來喚去,被網友選入最討厭的句子前十大,即是最好的例證,要改變這種情況,必須要創意工作者體認自身的價值並不斷提升創作品質,並堅持住設計有價的立場,拒絕業主不付設計費的不合理要求。

    如果創意工作者能善加運用這一波創意文化產業的熱潮,反求諸己創造出行業的倫理與秩序,先自重而後人重,或許能扭轉傳統思惟的限制,建立一個真正被尊重的創意產業環境。

      ===============================================================================================================

    To 比 or Not To 比

    設計業常常比稿,比到有時候忘了到底為什麼要比,甚至一般公司也有樣學樣,連一張傳單也拿出來要比稿,糟糕的是還真的有人願意去比。

    我個人曾經碰過一個難忘的例子,國內某個廠商有一次邀請我們公司去聽他們簡報,等我們公司到了現場才發現這家廠商邀了大約十家廣告公司與設計公司齊聚一室,由於廠商事先並未告知大家會有其他公司會到,這十家設計公司在現場感覺有些尷尬,但是想想接下來這家廠商的行銷經理上台做了公司簡介與定位之後,就拿出白紙與蠟筆一一發給在場的設計公司,在大家還在納悶用途的時候,廠商宣佈要這些設計公司當場畫出來對這個廠牌的設計提案,然後再要這些設計公司輪流上台報告對此品牌的設計理念與創意,當時包含我們公司在內的有一半的設計公司當場離席,但是很遺憾的是,我們離開的時候還有一半的設計公司留下來繼續比稿。

    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大家常常感嘆台灣不尊重設計師的原因,對於這種形式的比稿還默默接受,如果為了接案什麼形式的比稿都願意作的話,如何讓人尊重設計這個行業。我只能再次呼籲設計師們“自重而後人重“,業績不代表一切,先尊重自己的行業尊嚴,別人才會尊重你,一個被廠商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設計師沒有資格要求被人尊重。

    一般來說,比稿有三個要件,三要件當中有一到兩個要件成立即可,不一定強求三個要件都滿足;

    第一個要件:適當的比稿費用。
    設計公司的時間就是最大的成本,當廠商要求量身訂做設計比稿的時候,提出比稿費用給設計公司彌補人力與時間上的投資是合理的做法。

    第二個要件:明確的預算金額。
    比稿前,廠商有義務要提出明確的預算金額,讓設計公司評估是否有參與比稿的價值。有些廠商要求比稿又同時要設計公司自行報價,讓成本無法估算,其實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要求

    第三個要件:年度合約。
    理由同上,設計公司投資時間成本來比稿,必須要有一定的報酬率來評估是否有參與比稿的價值,一兩張單張的設計稿件不能要求設計公司來比稿,設計師們也不應該答應這種單張的比稿,有一定期限合約的比稿才是對雙方都公平的方式。

    除了上述的三要件之外,還要記得保障設計師的智慧財產權,請廠商要訂出明確的比稿標準以及簽訂保密條款,避免某些惡質廠商利用比稿之名義,蒐集一大堆創意之後再宣佈全部設計公司落選,之後把這些創意交給內部創意人員依樣畫葫蘆,照抄修改後再拿到市面上來使用,這種廠商往往還不乏知名企業,如果設計公司惑於廠商的高知名度而不敢要求簽保密協定。可能會白做工之外還吃悶虧,氣在心裡口難開,怎麼算都划不來的,不如事先協議清楚,讓提供創意與服務的一方心安,作品水準也會比較好,設計公司也不會怕吃虧而留一手,這對要求比稿的廠商來說也算是好事一樁。

    最後,提醒各位設計師一句話﹕「能不比就不比」,我的設計公司成立迄今已經十六年多,總共參加過的比稿不超過十次,大部分還是基於人情請託才參加,我的設計公司也沒有因為很少比稿而倒閉,所以大家可以放輕鬆點,設計公司不比稿不會怎麼樣,比太多反而傷公司元氣,不如不參加比稿,多留點自己的休息時間,進修、看看書或陪家人出去走走,你的設計之路反而可以走得更健康、更長久一點。

    ==============================================================================================

    國際品牌要找國際設計師?

     

    「我們將來要成為國際級的品牌,因此我們要找國際級的設計師來打造品牌形象。」,當台灣的設計師第一次聽到業主這種發言的時候,可能只聽到了表層的話語,其實並不太了解他背後的意思,不要誤會是在說你是國際級設計師,這句話真正要說的是:「我們想找外國設計師來擔任設計工作」。


    自己人的否定

    做為一個設計師,我會接觸到各行各業的企業主,有一次某家建設公司因為我們曾設計過台北 101 的識別系統而找上我,當我到了這家建設公司見到了總裁,總裁表示他們公司有一個建築個案,他希望此案有國際級水準,接下來他就提到台北 101 的建築設計,這位總裁表示: 「台北 101 最大的敗筆就是找了台灣的建築師來設計,因為這樣就不夠國際級了。」,突然聽到此言我先愣了一下,接著我就直接了當的告訴這位總裁說他錯了,這種國際級的案子就是該找台灣的建築師來設計,反而他平常的建築案愛找哪個國家的建築師做就找誰做。台北 101 的價值就在於是由我們優秀的李祖原建築師所設計,這才是國際級的大樓,才是台灣的驕傲。

    試想,我們如果到泰國去,泰國人向我們介紹位於曼谷的世界第一高樓,我們一定會問這是哪個建築師設計的大樓,如果泰國人說是美國建築師設計,我想這就不會引起我們任何的讚嘆,相反的,如果這棟大樓是由泰國建築師設計,有泰國的特色,這成就才會成為泰國人的驕傲象徵,外國人來看了這棟世界第一高樓才有意義。


    只有產業 沒有創意文化

    台灣這幾年大力推動創意文化產業,可惜成效有限,原因在於產業界還是以工廠的心態看待台灣的設計公司,不但要求設計要便宜、要快、還要好,如果是大投資的品牌,最後往往都是找外國設計公司,這時候問題就來了,企業給本地公司的經費不及外國公司的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連作調查的經費都不夠,還會反過頭來說外國設計公司好,做設計前後都會先調查,台灣設計公司不夠細緻等等,其實是在先天不平等的位置上來做比較。

    台灣的創意產業定義大抵承襲國外的分類,分屬四個不同的主管機關,文建會主管: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文化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新聞局主管: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經濟部主管:廣告產業、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創意生活產業。內政部主管:數位休閒娛樂產業、建築設計產業(經濟部工業局, 2004 )。推動創意產業發展的手段基於各主管機關權限,以經費補助及專案貸款為主,輔以研討會、創意競賽、訓練與諮詢服務。四個主管機關多頭馬車走來走去都在原地踏步,設計產業整體營收不增反減。

    追根究底來說,設計界缺的不是貸款也不是補助,設計公司的案件不像買賣或製造業,不是靠資金降低成本,一家設計公司每月營業額兩百萬,政府貸給他一千萬資金,下個月這家設計公司的營業額還是兩百萬,成本也不會降低,因為設計公司最大的支出都在薪資上面,不是進貨或機器成本。政府的補助案以防弊為先,會去標的大概利潤也不高,聊勝於無,不如不要辦。

    台灣真正缺的是對設計業的尊重與正確的認識,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前理事長張文宗先生就表示,法國畫家開畫展時,法國總理到場,畫家是走在總理的前面,因為這是尊重藝術的表現,台灣不尊重設計師,所以他乾脆就改到純藝術創作去了。有影響力的資深前輩都不玩設計了,後生小輩只有自求多福。半官方性質號稱幫助台灣提升設計水準的台灣創意中心,開幕典禮時有座位的都是政府官員與大企業代表,受邀觀禮的設計師們反而都是站著,政府尊重創意文化還是尊重產業不言而喻。


    國家自信心的表現

    外國設計師比較好的這個觀念,不只是台灣獨有,鄰近的日本早期也有類似的情況,只要是以外銷為主的企業就會找外國設計公司來作,日本國內的設計也多以抄襲模仿為主,到了 1964 年日本主辦東京奧運,這時候的設計就攸關國家顏面,不能再找外國設計師來做了,一定要從國內來尋找人才,當目光放到國內的時候,大家才突然發現原來國內也有許多優秀的設計人才,而且已經默默的努力了許多年卻沒被注意到,所以日本設計界也把 1964 年當成是一個很重要的轉捩點。

    在東京奧運之後,做過奧運海報設計的當然是設計大師,做過奧運運動場建築設計的當然是建築大師,一個國際性的活動就可以創造出各行各業好多的大師,而且最重要的,這些大師都是自己國內的人才,日本對於本土專業人才的信心也從此建立,像最近剛在台灣出版新書「設計品牌」的名設計師原田進,Pionner、Fujitsu 等品牌的設計就是由他所完成,這些品牌的目標也是國際品牌,但是日本企業卻沒有找外國設計師來設計,他們找的是日本本國的設計師,這一方面是日本企業對自己國人設計力的肯定,另一方面也表現出一個先進國家的自信心。


    打破國際級的迷思

    台灣設計師參與國際性設計比賽的佳績頻傳,依然難以打動企業主的心,問題還是出在心態問題,企業要認清產品與形象的投資是長期的,也是需要累積的,外國設計師確實可以解決一些問題,但是要真正深耕下去,跟企業一起走出國際的還是要靠穩定合作的台灣設計公司,美學與文化是不可分的,靠外國設計師建立的終究還是一張面具而不會是一張有個性有感情的臉孔。

    而設計師要打破所謂國際級設計師的迷思,還是要靠設計師自己,一條路是幫台灣品牌打入國際市場,讓台灣品牌成為國際品牌,另一條路是直接為國際品牌服務,以實際行動證明自己實力,靠自己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